男子见义勇为受伤后起诉获救老人赔偿 法院判赔7000元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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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3 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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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上午,七旬老人古老太在地铁站乘坐上行自动扶梯时突然失去平衡,将要倒下。紧随其后的柴先生眼疾手快,当即上前施以援手,以防止老人受伤或引发可能的电梯事故。不幸的是,柴先生因此遭受了腿部伤害,诊断结果显示为左脚跟骨撕裂性骨折及其他退行性变化,需固定休养。治疗期间,他不仅花费了4200余元医疗费,还购置了助行器具,并不得不请假三周。柴先生的英勇行为被社会广泛赞誉,并获得了当地区委宣传部授予的荣誉证书。然而,当他尝试通过地铁站警务处联系古老太以讨论相关事宜时,未得到积极回应。鉴于自己因救助行为蒙受损失,柴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古老太补偿包括医疗、交通、辅助器材及护理在内的费用共计约1.5万元。古老太对于柴先生的救助行为表示感激与认可,但对其提出的补偿数额持有不同意见,认为这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补偿范畴。尽管如此,她愿意基于柴先生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经过法院审理,法官强调了见义勇为的社会价值,并指出在无明确侵权人的情况下,受益方应给予救助者适当补偿。法院最终确定柴先生的实际经济损失为7990余元,并基于柴先生的伤情、救助行为及其积极影响,判决古老太向柴先生支付7000元作为合理补偿,以彰显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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