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回应防止新增隐性债务 三方面发力严控风险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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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 0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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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下午4时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和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有记者询问财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防止新增隐性债务,从根本上解决隐性债务问题。蓝佛安回应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需要在解决存量债务的同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财政部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合作,保持对新增隐性债务“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具体措施包括:健全信息共享和监管协同机制,全口径监测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律;强化收集新增隐性债务线索,推动监管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转变;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问责制。此外,还将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中国特色债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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