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原副市长李传良被查封1021处房产 涉贪腐案资产超31亿

admin 阅读:129 2024-10-14 16:07:01 评论:0
李传良案历经四年的追踪调查,最近取得了重要进展。《人民法院报》于10月11日全面报道了牡丹江中院对李传良贪腐案件的公告详情。公告揭示,该案件涉及资产超过31亿元,李传良利用这些非法所得投资于自己控制的多个公司及项目,涵盖了土地开发、房产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并购置了大量房产、车辆、土地及设备。案发后,有关部门扣押冻结资金达14亿余元,查封房产1021处,以及多宗土地、林地,扣押汽车38辆、机械设备10台,并冻结了18家公司的股权。李传良,原黑龙江省鸡西市副市长,于2020年9月被省纪委监委宣布接受监察调查,当时已逃至境外并转移了部分涉案资金。据调查,李传良在职期间及其辞职后,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涉及金额巨大。牡丹江市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提出了没收李传良违法所得的申请,指出其违法所得已被投入个人公司和项目中,用于多种商业活动和个人消费。公告同时为李传良的近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了参与诉讼的途径,并设置了为期六个月的公告期,期满后法院将依法审理。李传良的职业生涯始于1983年,大部分时间在鸡西市财政局工作,逐步晋升至局长,并曾任鸡西市副市长、鹤岗市副市长。2017年辞职后,于三年后因逃避调查而逃往国外。其涉嫌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2003年至2014年担任财政局长和副市长期间。此外,李传良在主管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时,虽然大力推进项目,但也因此项工程中的管理问题被媒体曝光批评。面对外逃的腐败分子,我国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原则,通过国际追逃追赃合作、引渡、异地起诉和劝返等多种方式,成功追回了众多外逃人员和大量外流腐败资金。官方评论强调,无论外逃腐败分子如何狡猾,最终都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呼吁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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