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起诉鱼香肉丝外卖商家 实物与宣传严重不符引纠纷

admin 阅读:117 2024-10-10 15:05:22 评论:0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处理了一桩特别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例。案件起因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小潘,于2024年4月5日深夜通过网络外卖平台,从当地一家烧烤店订购了价值31元的餐品,其中包含了一份标价15元的鱼香肉丝。然而,小潘收到的食物与商家宣传图片大相径庭。预期中的鱼香肉丝分量偏少,反而被大量菜花和一根香肠占据主体,这显然违背了他下单时的期望。小潘尝试通过外卖平台客服与商家沟通,表达了不满并请求赔偿,但未得到商家同意。他认为这种行为构成了消费欺诈,遂决定诉诸法律。法院审理过程中确认,小潘与烧烤店之间基于网络订餐形成了合法的服务合同关系。鉴于实物与展示图片的明显差异,以及鱼香肉丝在餐品中所占比例极不相符,法院认定烧烤店的做法涉及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若存在欺诈行为,需按消费者损失的三倍进行赔偿,或至少赔偿500元,以较高者为准。基于此法规,法院最终裁决烧烤店向小潘赔付500元,因为按实际消费金额三倍计算的赔偿额不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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