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王葡萄价格(葡萄5元一颗?市监部门:涉案商品非民生商品,但仍涉嫌违法)

admin 阅读:130 2024-12-15 22:00:38 评论:0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邹娟


一串葡萄215元,单价5元一颗?


近日,有网友表示,自己在馔外滩超市买的晴王葡萄,价格高得吓人,而且单价一览的标识显示5.00元/PCS,疑似5元一颗。这样标价是否符合规定?


3月29日,收到关于“馔外滩超市”销售的“新鲜水果”(葡萄)标价不规范的舆情后,黄浦区市场监管局立刻开展现场检查。


当事企业注册为乐来有惠超市(上海)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地址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东门路89号地下二层S-B204单元B区


现场检查,查见标签写有“新鲜水果”的晴王葡萄水果,包装日期:2022年3月29日17:17,单价(元):5.00元/pcs,净含量(kg):43pcs,总价(元):215.00元,条形码:220181343000215002。当事人解释称,标签中“pcs”为单位“个”。


经查,该商品名称为“精品晴王葡萄”,系统显示2月18日前售价176元/千克,进价136元/千克;2月18日-3月26日售价196元/千克,进价136元/千克;3月27日起售价调价至276元/千克,进价240元/千克。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解读》,“民生商品,是指人民群众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粮油肉蛋菜奶等食品,不包括纸巾、拖布等生活用品以及高级进口大米等高档消费品。”当事人销售的“精品晴王葡萄”不属于民生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以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当事人按“5.00元/pcs”标价的行为,涉嫌构成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同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责任编辑:高文 图片编辑:施佳慧


校对:丁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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